阳光维权 |感谢润企公司对我的不满意评价基本满意

阳光维权 |感谢润企公司对我的不满意评价基本满意

​题目有点绕,其实仔细看来,一点都不绕。实名信访,信息是公开的,这个过程可以通过网站随时查阅,地址和进程我一直保留的,随时公开,想看随时可看,传送门1 实名信访已提交:虹润花园阳台问题申诉并申请公开,所以我时不时的关注下系统上的流程走向。

我赶在系统关闭之前,确切的说是在润企提醒我可以复查还有2天结束的情况下,更新了满意度评价,传送门2 RQ公关第三波 | 信访问题回复及我的满意度评价。系统在收到我的不满意评价后,经过谨慎评估,给我了基本满意的评价,真是受宠若惊,毫无疑问需要记录一下。

从系统流程来看,最后处理的是润企,所以这个基本满意都评价可以认为是润企对我的行为的认可,我会好好珍惜。只是我仍然不太理解系统上的基本满意与我的不满意,对后续事情发展有何影响,且拭目以待​吧。

文字版摘录​

信件信息-信件标题:

1,睢宁县虹润花园项目,阳台设计建设方案极不合理,严重影响房屋自然采光和通风。请核实县住建局之前就江苏润企万国实业有限公司有关虹润花园项目的规划、审批、设计、施工及验收等监督审核流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2,请住建局审核润企万国该项目设计、施工、审批流程是否合法合规; 

3,请住建局公开虹润花园项目涉及的规划、审批、设计、及施工方案和相关问题的决策意见文件;

4,请住建局监督润企万国提供虹润花园小区公摊面积计算方式及核算结果;

5,请住建局监督润企万国就虹润花园阳台问题依法整改,并给居民合理赔偿。

办理结果:未办结

办理流程,

2021年1月29日,信访信息从徐州市信访局转交到睢宁县信访局,同日转交到润企公司​;

2021年2月3日,润企公司给出受理通知;

2021年3月16,润企更新告知信息。在这期间3月5日,润企公司将受理结果以邮件方式传递到我,距离提出复议申请有两天​时间。

润企受理告知意见,​传送门

满意度评价

信访部门:

满意度评价值:不满意

评价内容:

1,感谢领导们及时回复,信访回复于3月5日收到,落款是润企公司,距离逾期不提起复查申请,留2天时间。润企仅回复问题1、4,其他问题未予回复。

2,政策要求信访对象只能是政府部门,此次信访对象是住建局,需求没有传达到住建局,而直接到润企。是否符合江苏省信访条例第六章,四十七条 第四点?虹润花园项目上,润企与县住建局界面与区别在哪里,润企行为是否可以完全代表住建局行为?

3,在2021年1月12日在小区附近围墙,润企的设计公司公示文件上表明依据DGJ32/J262006标准,而不是2017标准。请督促润企解释原因,并及时给广大业主澄清,以消除影响。

4,请住建局公开虹润花园项目的相关项目资料,并详细复核该项目的规划、审批、设计、施工及验收等监督审核流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如果合法,请公开相关流程决策过程及结果。请住建局认真评估,并及时公开。

5,请住建局审核润企万国该项目设计、施工、审批流程是否合法合规;

6,请住建局公开虹润花园项目规划、审批、设计、及施工方案等决策意见;7,目前已到3月,虹润花园尚未验收通过,请问业主何时可以回迁?若不能及时回迁,请问业主损失如何计算?

谢谢。


不满意原因:工作效率低_未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

责任单位:

满意度评价值:基本满意
评价内容:超期未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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