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十问PLUS

阳台十问PLUS

随着信息越来越多,问题也越来越多,大家的关注点除了阳台本身,也陆续考虑到廊道设计安全问题、地砖问题、入户门太小等问题,甚至讨论到内部公厕设置、以及玻璃干不干净的问题,可见已经充分引起了大家的关注,甚至有稍微发散的趋势,但是追问的毅力依然没变。一些热心和义愤填庸的居民到信访局亲自跟主管部门汇报沟通,但是多少有些疲惫不堪。既要守法维权,又要调动积极性,难度不是一般的大,无一例外的是需要作为开发商的润企万国,尽快给出相关问题的​合理解释。

老友跟我说,是不是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来进行继续推进,回迁安置是政府主导下的市场行为,置换也是交易,老百姓有自主选择权。

如果设计单位有3套阳台的设计方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按规定,润企侵犯了我们的选择权。依据这一条如果诉讼是有法律依据。

安置房也是在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商业行为,置换也是交易,老百姓有自主选择权,不光是选择面,户型,或货币补偿,关键的阳台方案涉及采光如有多套方案,也应进行公示让老百姓群体决策。

模拟三方关系

初始,我对此不是很理解,如果单纯将我们与开发商的角色放到商家与消费者的角色,又感觉不是完全那么回事;但是转换下思路,又似乎有些道理。拆迁补偿、回迁,其实是一种政府主导的市场行为,债主是当地主管部门,相当于我们用未拆迁之前的房屋和土地提供给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再委托开发商进行建设,而后偿还业主。如果居民回偿还结果人口,则可以继续进行偿还流程,直到业主回迁成功,则偿还完成,当地主管部门作为债务人才算完成偿还。现在偿还方案出了问题,承建方选择了最优于自己的方案,而忽视了回迁居民的利益,造成偿还物发生了改变,不能满足偿还要求,居民不满意,所以最终会导致当地管理部门无法顺利偿还债务。如此,则回迁居民作为债权人的权利似乎应该仍然有效。

既然权利仍然有效,那么是否可以这样来说,原则上,回迁居民可以按照当初拆迁补偿协议,继续要求当地主管部门尽快履行债务偿还,而主管部门若确实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偿还,是否有必要,也有义务要求承建方按照他与开发商,也是总承包商的合同约定进行整改或者提供其他补偿方案?

这样梳理之后,又得到了如下十个疑问,暂且叫做阳台十问PLUS,也请润企万国的领导继续协助解答。

虹润花园设计之初,开发商润企万国在关于阳台设计和施工存在三种方案,是否属实?

三种方案中当前方案为对开放商润企最有利,对业主采光及公摊面积影响最大,而同时存在相反的方案,是否属实?

2017年7月1日《DGJ32J 26-2017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正式版》(统一简称2017标准)新标准生效后,虹润花园项目的设计方与施工方是否就新标准是否执行,何时执行展开详细讨论、方案沟通?以及沟通的结果如何?​

2006年《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 26-2006》(统一简称2006标准)标准2017年7月1日起废止,虹润是否知晓?​

关于2006年标准废止和2017年标准实施的公共

新标准(即2017标准)与旧标准(2006标准)关于5.2 自然采光要求有明确规定和区别,润企是否应该了解?​

2017标准要求解读

如果润企已经了解新旧标准区别,在明知道旧标准已经废止的情况下,为何选择继续使用?这种处理方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要求和行业规范要求?​

因为设计和施工选择的方案不同,是否考虑到后续会造成回迁居民的自然采光问题以及公摊面积问题?

润企万国是否在明知道会侵犯回迁居民的自然采光权的情况下,仍然采用该方案?

在面临如此涉及到广大回迁群众利益的情况下,润企万国是否进行过因选择方案不同,会造成不同的结果,而其中有一个方案正是润企受益最大化,而居民则损失最大,至少因这个方案的执行而造成损失必要的自然采光和引起公摊面积增加,更不提会引起其他附带的问题了。而另外一个方案,很有可能是对居民生活、居住最有利,而对润企并没有什么实质伤害,仅仅是润企严格保证遵守法律和行业标准规则。这些信息有没有必要公示,或者公开听取那些势必要按照计划回迁的居民意见?

2017年新标准出来后,该项目工程有可能在2017年5月之前确实通过发改委审批,但是直到2017年8月才开始进行招标,现在至今未完工。如此来看,是否整个项目会继续按照20​06年标准进行验收?

​2017年8月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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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2017年5月江苏省环保厅环评报告

从上面的简单分析来看,润企万国的确是有考量的,或许正式在考虑到随着交付的时间逼近,居民会对采光和通风问题有疑虑,目前这种疑虑愈演愈烈,令人无法理解。到底是不是润企利用与居民的信息差,还是说其他原因造成了目前的局面?值得令所有参与的人深思。

2021年1月12日贴出建设符合2006年标准说明

周末的时候,有热心居民看到了润企在虹润花园周边贴出了关于采光和通风的问题说明,而这个说明是给予15年的标准,即2006年标准来进行给居民解释,落款是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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